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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7日 09:15:0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5月10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年,批捕46086人,起诉70018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30656件,监督纠正违法15307件次,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291件。

  一、保稳定促发展,着力为大局服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我们坚持“稳”字当头、为“进”服务,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全年批捕4226人、起诉4993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29件重大案件,孙小果等一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被严惩。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建立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严格把关制度。深挖黑恶势力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对232件案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把摸排“保护伞”作为办案必经环节,移送线索233条,起诉148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犯罪73人。结合办案对重点地区、场所、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促进整改的检察建议460件,推动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680人,涉案金额38.7亿元。起诉扶贫领域犯罪263人,为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17万余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043人,立办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28件,督促修复林地、耕地10515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67848亩,督促整治或关停造成环境污染企业276家。

  强化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坚决贯彻“三个没有变”,起诉侵害民营企业犯罪632人,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693件。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对涉罪民营企业家不批捕不起诉212人。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挂案积案清理等专项活动,监督撤案7件,对可以不再羁押的提出变更建议33人,清理长期挂案、久拖不决案件54件。

  二、守初心担使命,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着力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一些不稳定因素和群众不满情绪就潜藏在“告状难”“申诉难”之中。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2%。实行这项制度后,重复信访同比下降73%。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指示精神,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监督,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1人,立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54件,督促整改学校食堂、外卖店铺、药店3019个。保山等地针对“菜篮子”安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农贸市场建立农残、重金属残留快速检测室;昆明市呈贡区检察院联合卫生部门对大学城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校园食品卫生状况明显好转。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防性侵工作,推动省级层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37件;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不起诉1630人、附条件不起诉587人;对依法应当从严惩戒的,起诉3187人;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跟进帮教。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未成年人检察专家智库,创建3个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实践基地。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起诉恶意欠薪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674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291件,717万被拖欠工资得到兑现。维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起诉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27人。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起诉346人。在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尽最大可能推动追赃挽损。推动司法理念与时俱进,把好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界限,对34件案件认定为正当防卫。对社会关注的丽江唐雪案,准确查明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三、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检察工作协调发展

  针对长期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比较薄弱的状况,我们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把原来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分设三个部门负责,充实办案力量,采取措施把民事检察做强、把行政检察做实。

  以精准监督为核心,提升民事检察质效。构建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依法审查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民事监督案件2602件,提出抗诉48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24件。组织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主动与法院、公安等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联合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机制。注重用听证方式审查案件事实,召开听证会1898次,促成和解结案。

  以化解争议为关键,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承担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33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注重通过推动案件和解、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开展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问题。省检察院妥善办理91岁的王某申请监督案,化解历时17年的行政争议,检察日报作了深度报道。

  四、求共赢提质效,加力推进公益诉讼

  继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后,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又作出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省人大省政协还组织代表委员视察公益诉讼工作。我们把各方面重视支持转化为动力,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争取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好保护效果。在全年立办的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5027件,检察机关提起诉讼162件,既守护公共利益,又助力政府解决治理难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昆明市东川区小江河尾矿污染环境案、安宁市温泉地下水资源保护系列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我们还立足云南实际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得到各方面肯定。一是协力推进江河湖治理。结合生态文明排头兵定位、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美丽云南建设,加强与河长办、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牵头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破解管辖争议、线索移送、办案配合、区域联动共治难点。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服务金沙江流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联合四川省开展“湖长+检察长”泸沽湖巡湖调研,统一基线保护和处罚标准。二是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省检察院承办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7个州市试点基础上,与生态环境、林草部门共同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大理建立苍山洱海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普洱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西双版纳开展“守护雨林方舟”专项监督,办理涉及亚洲象、红豆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案件572件。三是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226件,督促职能部门收回国有资金1.89亿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01亿元。办理文物设施、安全生产、控辍保学等方面案件80件,英烈名誉荣誉保护案件3件。红河州检察院起诉的凉山救火英雄孔祥磊烈士名誉被侵害一案,中央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

  五、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肃清秦光荣流毒。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要求。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7人。对孙小果案检察监督不到位、失职等问题,严肃进行责任倒查。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系统性、重塑性改革。人财物省级统管和检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适用率从年初的12%提高到年底的80.4%。领导干部办案实现常态化,三级检察院领导直接办案4416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861人次,均列全国第一。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逐步做实,全年因能力不足或不适应工作退出员额37人。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向省政协报告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健全日常沟通联系机制,走访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建议,用心办理好、反馈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921条。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省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快速反应、报备等机制,汇编下发涉疫情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有关规定,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准确及时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至4月底,共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187件221人,已批捕59人、起诉18人。马建国暴力杀害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案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被告人被当庭判处死刑,有力震慑了犯罪。强化源头防控,办理疫情防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3件,推动医疗废物、废弃口罩处置等工作规范化。期间,在省政法委牵头下,与省级政法部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实施意见,与省级相关单位联合发布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至4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等犯罪264人。

  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治建设不适应,二是司法理念不适应,三是司法能力不适应,四是队伍作风不适应。这些问题是我们下一步改进工作的着力点。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省中心工作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着力维护疫后经济社会秩序稳定。依法办理好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开展涉疫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疫情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妥善处置;对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等纠纷和劳动保险、工资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在依法办理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共克时艰。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围绕三大攻坚战,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决胜、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检察工作做足做深。以更大力度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司法政策,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三是着力发挥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大对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立新时代检察理念,把释法说理、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以较少成本、较少对抗实现最佳司法效果。

  四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眼睛向内,深刻反思孙小果等案件中检察监督不力、监督失职的教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侦查、审判、刑事执行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塑造云南良好执法司法形象。

  五是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整顿,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严肃整治“庸懒散乱”。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激发奋进新时代的力量,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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