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2019年,省财政厅安排彩票专项公益金4730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3250万元,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34055万元,支持云南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重点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和2019年、2020年拟脱贫摘帽的县市区倾斜。
一是资金分配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省财政厅在分配彩票公益金时,本着“公益性、平衡性、补短板”的原则,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向“补短板”的社会公益事业倾斜,对脱贫人口最多的镇雄县安排2470万元,着力体现省级财政统筹调控作用。
二是资金决策程序更加规范。省财政厅进一步简化放权,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省财政厅将彩票专项公益金按因素法分配至州市、县市区,由县市区级财政组织项目,报州市级财政进行评审,州市财政结合实际需要确定具体项目。
三是资金使用更加聚焦农村公益事业。各州市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与贫困县退出标准相关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公益事业短板。县级资金统筹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保障贫困地区群众充分从彩票专项公益金项目中受益,助力云南省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