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1月29日,2019年云南省两会系列发布会·民生保障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良玉就2018年云南省关于民生民政工作中对困难群众、儿童保护、养老服务和殡葬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介绍。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48.46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56亿元;农村低保对象254.96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3.8亿元。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563元/人.月,补助水平373元/人,同比分别提高达10.18%、7.18%;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612元/人.年,补助水平204元/人.月,同比分别提高9.29%、21.43%。
2018年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建立低保举报投诉咨询、快速处置和反馈机制,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公开低保对象姓名、居住地、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并与物价上涨联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要求,保障对象更加精准,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并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排查整改和“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全省救助11841人次。
儿童保护制度更健全
2018年,为健全儿童保护制度,形成了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全省40.27万农村留守儿童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帮助677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户口,278名辍学农村留守儿童重返校园。
启用了全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督导员)管理系统,实名登记全省1786名儿童督导员和14619名儿童主任;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服务队伍,确保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正常运转;安排16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533个基层儿童之家建设;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散居、集中供养的儿童补助标准分别达1074元/人.月、1774元/人.月。
5.56亿元资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随着我国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大,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我省改扩建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60个农村敬老院、5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中央和省级投入补助资金5.56亿元资助各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云南先后出台近20个务实政策和改革举措,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全面有力的政策支撑,加强服务设施建设,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列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
2015年至今,省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累计补助116家社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带动社会资本15.11亿元参与养老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省642个已建成农村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583个,9个州市全部完成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实施惠民殡葬
2018年云南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 安排资金1.39亿,资助新建4个殡仪馆、改扩建46个殡仪馆、建设6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针对农村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实施惠民殡葬,死亡后火化一次性补助1000元,73个县(市、区)实施惠民殡葬奖补或减免。49个县(市、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围绕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四大民生服务体系”“两项社会治理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