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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推动社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刘林华: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打造云南统一战线权威品牌期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16:51:12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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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第一部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条例》一经发布,广大社院工作者倍感振奋、备受鼓舞。《条例》不仅进一步明确社院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党对社院的全面领导,还对社院的性质地位、领导班子配备、职能作用以及教学科研工作、办学保障等方面做出规定,使社院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对社会主义学院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于1999年创刊,作为云南省统一战线理论成果宣传的重要刊物,已经办刊近20年,但对于社会主义学院是否要开办以及如何开办统战特色的学报并没有全国性、法规性的文件明确指引和要求。《条例》的出台和发布无疑为学报办刊与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宣传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发展机遇。在《条例》第五章科研工作第三十八条提出了社会主义学院应当要办好学报等理论刊物,并明确了办学报的目的是做好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中华文化,展示交流理论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条例》的颁发为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的办刊及宣传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在提升学报质量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社院的统战理论宣传优势,为党委和政府更好地提供决策依据,为社院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影响力。

  随着《条例》的发布,社院的各项工作开展有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和实施办法,加强学报正规化建设,打造云南统一战线权威品牌期刊,使学报成为宣传云南统一战线理论创新成果的重要窗口。(作者:刘林华,系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讲师)

责任编辑:陈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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