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镇化目标是什么,怎样实现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答:以2017年为基数,到2022年,力争全省新增城镇户籍人口700万人左右,城镇户籍人口达到2300万人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基本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达到46%以上、力争48%左右。
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宽落户限制;保障农民进城人口权益;健全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每年将1/3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租金标准按照当地市民的同等标准执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到2022年,确保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