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一步乡村文化繁荣兴盛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答:根据规划,未来乡村文化繁荣兴盛的要重点抓好10大工程,分别是:
农耕文化保护传承;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制定《云南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指导意见》。
戏曲进乡村;各县(市、区)每年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每个乡镇不少于1次。
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实现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
民族艺术乡建设;按照“一县一特色”要求,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培育乡村特色文化品牌,每3年评审命名一批“云南省民族艺术之乡”。
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吸引社会力量,实施“拯救老屋”行动,开展乡村遗产客栈示范项目,探索古村落、古民居利用新途径,促进古村落的保护和振兴。
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到2022年,遴选200个基础条件较好、民族特色鲜明、发展成效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成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典范。
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工程;到2022年,培育50个特色文化产业示范企业,培育50个特色文化产业示范村,培育50个民族民间工艺品知名品牌,培育50个以金木土石布为代表的特色文化产业销售示范街区。
乡村传统工艺振兴;实施云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壮大乡村传统工艺传承人队伍,开展“非遗+扶贫”工作。
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支持开发少数民族刺绣、扎染、木雕、蜡染等具有潜力的少数民族手工艺品,加快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民族品牌。
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支持有条件的乡村依托古遗址、历史建筑、古民居等历史文化资源,建设遗址博物馆、生态(社区)博物馆、户外博物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