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的通知》(云经普办发〔2018〕18号)要求,现就开展昆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
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书》(见附件)由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资源,在相应系统的网络平台、服务窗口等开展昆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通过有效方式和渠道(本单位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平台、两微一端等)送达普查对象。
三、请于8月17日前将本单位告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昆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文交换系统发送市统计局端口),县(市)区经普办报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邮箱(电子邮箱:kmjjpc@yn.stats.cn)。
联 系 人:李宜望
联系电话:64615280
昆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