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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6:45:00  来源: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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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经普办字〔2018〕5号

  各县市委宣传部、各县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9年1月1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准确确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正式普查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单位清查相关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时间:2018年8-11月

   二、宣传方法:

  1.州经普办用公文交换系统将电子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送达州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驻德宏单位;

  2.在单位清查正式开始前一个星期,德宏电视台、德宏广播电台每天在德宏新闻后全文播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德宏团结报全文登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3.自8月上旬起,德宏网、德宏州政府门户网等主要州级网站全文登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4.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内、外网站全文登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同时利用本系统管理平台向新老管理对象推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5.单位清查前或清查时,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将纸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送达单位清查对象手中;

  6.各县市经普办根据州经普办的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方案,并报州经普办宣传组备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单位清查宣传工作。准确确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直接关系全州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各县市委宣传部与经普办要将单位清查宣传工作作为2018年普查工作中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宣传工作抓好、抓实。

  2.密切配合,宣传不留死角。一是各县市经普查办要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及有关部门联系沟通,赢得支持配合;二是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广泛听取媒体的建议意见,把握方向,达成共识,共同策划,联合行动,提升效果;三是加强对乡镇单位清查宣传工作的指导,形成州、县、乡三级共同行动,形成全州声势。四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单位清查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3.各县市经普办、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请务必于8月1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德宏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2018年8月2日

责任编辑:何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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