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的通知
云经普办发〔2018〕18号
各成员单位,各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8〕6号)要求,现就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
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书》(见附件)由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请及时到云南省统计局外网或内网下载使用(外网下载网址为://www.stats.yn.gov.cn/tjyw/201807/t20180727_777382.html),并通过有效方式和渠道(本单位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平台、两微一端等)送达普查对象。
三、请于8月20日前将本单位告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电子邮箱:719499559@qq.com。
联系人:杨金
联系电话:13700664154
附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书
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