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义”问题的澄清到现象学的扬弃
——— 《胡塞尔哲学中的意义问题研究》
庄 威
一、内容摘要
本书论述了意义问题在胡塞尔思想发展中的定位和演进。胡塞尔的现象学概念群很大程度上都可以映射到意义这一“平面” 上来,因此意义问题也是以多重样态呈现出来的。在《逻辑研究》中,意义或含义在多数情况下被限制指“表述的含义”。出于一种纯粹逻辑学的考虑,第一研究中胡塞尔把具体不同的含义视为含义这个总属下的各个“类”,这个观点实际上贯穿胡塞尔的思想的前后。第二研究从通过意指层面的分析,把含义层面和对象层面相互编织在一起。第三、四研究企图将独立和不独立(或整体和部分) 的研究形式化、系统化,讨论了先天的含义规律,这些规律支配着含义复合体的领域,具有区分意义和无意义的功能,赋予纯粹逻辑学以可能的含义形式,形成了纯粹逻辑语法学和纯粹含义形式论,这体现了胡塞尔在含义或意义方面的形式化追求的层面。第五研究讨论了表象问题,表象和含义(或质料)、客体化行为、代现等概念都是两两关联的。第六研究以充实层面为基础对认识行为进行了现象学分析,也是前五项研究的综合,意义概念被包含在一系列新的术语框架下。《逻辑研究》以后“意义”之路从偏重形式方面的分析转向了自然和价值存在论。在《观念1》意向相关项(Noema)和意向活动(Noesis) 的框架下,胡塞尔明确将意义扩展到非表述的一切行为中,意义成为意向相关项中的一个因素。在《经验与判断》中通过澄清谓词判断在前谓词经验中的起源,来建立一门逻辑谱系学,具体是要对判断的明证性的来源进行回溯,追溯到它在对象明证性中的起源,最终追溯到个体对象在明证性中的起源,追溯到生活世界。他要说明,关注或认识的任何单个对象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基于对该对象所处的环境和整个世界的存在信念、基于世界意识之上的,即基于一切经验的“前识”和“视域”。这样意义也和历史、起源问题相关联,显然到了这里“意义”的存在论色彩比较浓了。
二、主要创新
本书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采纳了包括心灵哲学和东方哲学在内的各类哲学资源最终要说明意义本身是什么这一本体论问题,包括胡塞尔在内的诸现象学还是诸分析哲学家都没有正面处理过这一问题,这也是评估胡塞尔现象学及意义问题以及分析哲学中的诸意义理论的一种必要方式。借助心灵哲学和科学,可以认为“意义”是一种主观特性,是自我对于这个自我的意识经验所作的高级分类,它是通过价值-分类记忆和知觉之间的相互作用来介导的。在科学收编一切学科领域的压力下,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出路是主动丢掉其过重的本质主义包袱,成为一种描述方式,作为一种分析工具而扬弃自身。
作者简介
庄威,男,1982年生,哲学博士,西南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学术研究以现象学、文学为根底,游走于德法之间,不拘一格,对人和世界充满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