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清查阶段。2019年1月—4月,将开展普查登记;4月—8月,进行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8月—11月,开展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2019年9月—2020年2月,还将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主要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共有13项业务流程。其中,在2018年12月底以前,完成6项流程,制定普查方案;进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实施单位清查;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组织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开展普查告知,做好登记准备。
据了解,2018年以来,省“四普办”积极跟踪国家“四经普”工作动态,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州(市)认真研究普查方案,分别召开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纵向、横向全面动员部署“四经普”工作;同时,在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大理、文山、德宏等8个州(市)的10个县开展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积累实战经验,打好普查“前哨战”。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云松介绍,开展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年份实施。我国于2004年(因非典,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由2003年推迟到2004年)、2008年、2013年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摸清我国国情国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通过这次经济普查,旨在摸清“经济家底”,弄清我省现阶段发展特征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才能实现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对增强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张红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