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国食安昆明8月31日电(黄雅琴 )2018年8月31日,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云南省统计局联合在昆明召开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张云松介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自2003年开始,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年份实施。2003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因非典推迟到2004年;2018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云南来说,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至关重要。通过这次经济普查,能摸清我省的“经济家底”,弄清我省现阶段经济发展特征,存在的问题,如何才能实现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对增强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普查工作要求全面、准确、依法贯穿始终。为此,云南省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宗国英为组长,办公厅、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38个省级部门为成员的省四经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经济普查的对象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2019年9月-2020年2月,为总结阶段。普查共有13项业务流程。
胡明武在发布上称,目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进入清查阶段。清查工作按普查区进行。按收集整理数据,编制清查底册,“地毯式”清查,将数据编码与审核,评估分析,上报清查结果与编制普查名录等程序进行。
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综合组组长,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张润生;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检查组组长,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雅梅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预计,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动员普查工作人员6.3万人,其中,计划选调(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5.7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