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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在玉溪举行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15:31: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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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在玉溪市红塔区汇龙生态园举行。省经普办、各州(市)经普办领导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约400人参加了培训。

  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开展的国情国力调查。综合试点是四经普正式实施前的重要演习,主要目的是通过整体上模拟普查业务流程、主要环节,为全面检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其配套软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获取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实作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据悉,红塔区是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区,红塔区范围内的凤凰街道办事处13个社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大营街社区、小石桥乡小石桥村委会将作为云南省综合试点地区。试点工作从5月初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期间,凡是在15个社区(村委会)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将全部纳入普查试点范围。试点登记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自接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云南省综合试点任务以来,红塔区成立了综合试点机构,完成PAD设备清理维护及调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选聘、普查小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目前,红塔区综合试点办已将收集到的部门数据导入试点清查比对系统,完成数据的比对、审核工作,并生成了清查底册。

  新闻助读: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和逢8的年份进行。全国已开展三次经济普查,今年是第四次。

  普查期间,普查人员会配挂红塔区经普办统一制作的普查员证,逐门逐户核对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信息。普查对象应准备好登记注册的相关证照(“五证合一”证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以及财务报表资料,配合普查员进行清查登记。

责任编辑: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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