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沧市委、市政府印发《临沧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提出,到2020年,通过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现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在民生持续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和谐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7个方面作出示范,努力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具体来说,要实现3个目标,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更加巩固。
《规划》提出,实施民生持续改善工程、持续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工程、发展动力增强工程、民族教育促进工程、民族文化繁荣工程、民族团结创建工程、民族事务治理工程等7项重点工程,包括实现民族地区全面脱贫、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民族文化“双百”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等30个项目,每个具体项目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规划》对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和边境地区的脱贫攻坚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实施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确保2019年直过民族聚居区建档立卡的22291万户80310万贫困人口脱贫,同时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扎实推进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在2017年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的目标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
《规划》设定了33项指标,涉及经济发展、精准脱贫民生改善、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民族干部、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6个方面。规划任务实施完成情况将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供稿:临沧市委统战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