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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亮剑“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9:37:00  来源: 法制日报

  “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犯罪,是影响农村平安和谐稳定的“毒瘤”。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协调沟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神剑”系列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2017年,广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性质案件共1092件1241人。

  2017年12月29日,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红兵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宣判,法院依法判处主犯许红兵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该犯罪团伙其他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18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自2015年以来,许红兵、李举、杨永森等人纠结10余人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法持有枪支。该组织成员人数众多,结构较为稳定,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通过开设赌场、经营宾馆等方式聚敛巨额财产,聚众斗殴,严重侵害村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港北区检察院依法严格审查该案,2017年8月9日,港北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许红兵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向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全区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相关部署要求,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并长期保持高压态势,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说。

  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检察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3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具体部署,明确要求侦监、公诉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指导督促相关案件办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夯实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据了解,自治区检察院侦监、公诉办及时完善打击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对重大案件实行同步审查及节点跟踪及时报备制度,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整合三级检察机关办案力量,由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督查组,由各地市检察院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专案组,加班加点、依法从速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加强案件督查,院领导率队到市院和基层院听取“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案件汇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记者莫小松 通讯员邓铁军黄龙)

责任编辑:邓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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