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8年5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阮成发
2018年6月27日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省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截至2017年底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9件规章和1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2件规章和10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