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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昆明民办高中自主招生 提档录取25日开始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8:21:57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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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16日起已陆续发放给考生,不少考生和家长最近更加关注民办高中自主招生信息。注意啦!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昆明考生可参加填报志愿录取,也可自主招生提档录取,提档录取分两个时段办理,最早从7月25日开始,最晚至8月5日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高学校招生录取管理,根据昆明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民办普高学校招生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高学校的招生资质审核、招生简章审查、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范围管理、录取控制线管理、录取管理和学生学籍管理。

  民办普高学校参加填报志愿录取必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由招考机构统一对外发布招生目录;民办普高学校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分数低于昆明市统一确定的普高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学生。

  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招生,由于生源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民办普高学校按招生办学范围跨区域自主招收省内其他州市的考生,分数不得低于昆明市统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拟录考生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籍后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擅自安排入学后再补办学籍。

  昆明市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中职学校招生“四个严禁”新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十项禁令”和“八个不准”的规定,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条件和录取控制线,做到依法招生、诚信招生和规范招生。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等。

  记者杨定嘉报道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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