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6月30日,记者从昆明市政府获悉,在国家中医药法颁布一周年之际,昆明市已将公立中医医院住院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药技术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其个人自付费用由原来再报销20%提高到50%,并取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使用中医药项目的比例限制。到2020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一年来,昆明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提出,要建立稳定的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医改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一是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中医基础设施的扶持,加快相关建设项目的推进。
二是提高将公立中医医院住院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药技术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其个人自付费用由原来再报销20%提高到50%,按规定将院内制剂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取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使用中医药项目的比例限制。
三是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扶持政策。到2020年底,全市将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中医药文化在基层得到充分展现,中医药健康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面向东南亚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同时,《昆明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有1-2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能够规范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信息化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
一年来,昆明市实施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及中医馆百分百达标建设项目,完成对15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的建设,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截至2017年12月,昆明市98.1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97%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其中,昆明寻甸县中医医院、嵩明县中医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及宜良县中医医院率先推动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其他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已基本开展此项目,发挥了中医药在卫生应急救治中的作用,提升了基层中医院急诊急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