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2017年
新收行政一审案件3186件同比下降5.66%
新收行政二审案件1422件同比上升15.05%
二审案件仍保持较高增长速度
2017年
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败诉率16.38%
比上年增加6.97%
撤诉率22.19%
比上年增加5.29%
连日大雨,道路塌方,富宁县交通局未及时在塌方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导致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遇难者家属一纸诉状把交通局给告了,你没有履职!28日上午9时,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7年度《云南法院行政案件审判白皮书》并通报了10大“民告官”典型案例。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等11个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出席了发布会。
“虽然行政审判出现撤诉率上升、‘民告官’见‘官’的好势头,但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还必须在依法行政上多下功夫。”云南省高院副院长吕召说,当前,行政机关在执法工作中还存在权责意识不强、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行政文书制作和送达不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准备工作不足和应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思想、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着力,切实依法行政,提高应诉能力。
据介绍,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2015年、2016年、2017年云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为47.97%、48.54%、62.83%,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连续增长。云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高的地区为玉溪、丽江、德宏、红河、迪庆等,均在80%以上。而昆明、昭通、保山等3个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于50%,其中昆明地区虽仍为全省最低,但出庭应诉率已从2016年的20.13%上升至2017年的32.29%。2017年,云南法院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57件,比2016年增加了1.5倍,出现大幅上升。裁定准予执行率为74.75%,同比减少了3.43个百分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仍然集中在土地、房屋征收、交通、环保等四大传统领域。此外,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还较多地涉及违法占地查处、违法建筑查处、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领域。
典型案例
未设警示酿命案 家属状告交通局
2015年8月,富宁县境内以中到大雨天气为主,导致自然灾害频发。同年8月19日,该县富花公路平麻路段出现塌方。次日,富宁县交通局接到当地乡政府上报的消息,接到消息当天交通局安排其技术人员到达塌方路段查看,发现塌方约有4000立方米,技术人员用手机拍了照,电话向局领导汇报了情况,但未对塌方路段采取任何警示和安全防范措施,也未提示可绕道通行。
当年8月21日8时30分,县交通局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决定由富宁县地方公路养护公司于次日组织机械及人员进入事故路段清除塌方;同日15时,养护公司召开会议布置平麻路段塌方的清理工作,因该公司的机械均在外抢险,因此从洞波抢险工地调回一台装载机,该机械到达富宁时已是夜间。
8月22日7时多,工作人员从富宁驾驶机械前往塌方路段,因沿途有大小不一的多处塌方,工作人员一路抢修至午时12时多。19时许,田昌福、陈仙之子田发勇等12人在通过该路段时,恰遇大面积山体滑坡,被滑坡体掩埋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交通局才在事故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绕道指示牌,并封闭该路段不准通行。田昌福、陈仙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县交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县交通局在事故路段没有及时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标志、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行政行为违法。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记者 熊波 实习生 冯达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