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张蕊)6月27日上午,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底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云南提前一年建立河长制,建立五级河(湖)长和三级督察体系,实现河湖库渠全覆盖。经过一年多实践,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发布会上,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表示,到2017年底,省、州(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及中央规定的河长制6项配套制度全部出台,省、州(市)、县、乡镇、村五级河长和省、州(市)、县三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全面构建,省、州(市)、县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督察的三级督察体系全面建立,河长制覆盖全省7127条河流、41个湖泊、7103座水库、7992座塘坝、4549条渠道,湖长制在全国率先落实。全省六大水系及牛栏江、九大高原湖泊设立了省级河(湖)长,全省67928个河(湖)长全面到位,开展巡河巡湖,2017年各级河(湖)长共巡河巡湖58.6万人次。按照国家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四个到位”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已经如期实现。2018年1月,云南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中期评估核查。
云南省在狠抓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上成效显著,推进了一批关键性综合整治工程。玉溪市围绕稳定保持抚仙湖Ⅰ类水质目标,大力实施综合保护治理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开展“仙湖卫士”八大行动和突出问题整治的“百日雷霆行动”等工作,为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起到了关键作用;大理州把“洱海清、大理兴”作为根本发展理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洱海保护性抢救工作,全面实施洱海流域“两违”整治、村镇“两污”治理等“七大行动”,实现了148公里环湖岸线和29条入湖河流岸上、水面、流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滇池流域通过牛栏江向滇池生态补水近25亿立方米,与滇池环湖截污、入湖河道整治等治理措施联动,开展三年攻坚行动,实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水质由劣Ⅴ类转为Ⅴ类,今年一季度,滇池总体水质持续保持企稳向好趋势,外海、草海水质均为IV类。
发布会上,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荣就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洱海的“三线”划定,推进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空间管控,恢复被侵占的湖滨带,构建连续完整的湖滨生态屏障,形成健康的湖滨水生态系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三线”划定后,大理市将按计划推进“三线”范围内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恢复洱海沿湖自然生态岸线,形成完整的陆地与湖泊水体的过渡缓冲区域,提高洱海岸线空间生态修复自净功能,促进洱海入湖水质的改善,发挥保护洱海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