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龙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
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马龙区多措并举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马龙区从落实责任着手,明确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务必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国有林场等,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必须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中心,以火源管控为重点,深入村(社区)、山头地块开展检查,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马龙区利用广播、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高火险区域内禁止烧纸、燃放鞭炮、生火取暖、烧煮食物等。对国有林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等重点区域、地段实行包保管理,加强巡逻检查,设立火源检查站(点),禁止火种进山入林。做好重点人群管理,督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
马龙区从严执行各项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服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相关负责人因有事需外出的,必须经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批准同意。各类灭火队伍做好业务培训、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国有林场及村(社区)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因渎职、失职等导致火灾发生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居民及游客等违反规定导致火灾发生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查朝云 姬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