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今起试行 首批40余辆快递无人车将申请道路测试
《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12月6日起试行,记者从昆明市邮政管理局获悉,预计首批有40余辆快递配送无人车陆续申请道路测试。
前期,昆明市邮政管理局就无人车路权这一核心问题,多次与交警、工信等部门对接沟通,有效促成快递配送无人车示范应用获政策支持,同时还针对寄递企业需求、无人车应用堵点等事宜进行全面摸底,确保相关政策贴合行业实际。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出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于2024年12月6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6日。
根据《实施细则》,无人配送车包括商超配送、外卖配送、快递配送等类型。使用无人配送车开展道路测试的,在配备随车安全员的前提下,以自动驾驶模式在申请道路测试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300公里道路测试,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测试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后,可以开展配备远程安全人员的道路测试。使用无人配送车开展示范应用的,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拟申请示范应用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600公里的道路测试,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测试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使用无人配送车开展商业试点的,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拟申请商业试点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测试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
无人配送车参照非机动车管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试点期间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优先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使用无人配送车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试点的,应购买每车不低于300万元的相关保险。
昆明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对接,坚持绿色、智能运输结构调整导向,积极推进行业运输和配送车辆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加大快递配送无人车推广应用力度,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行业新质生产力,为全市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激发新活力。(杨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