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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干部“能下”成“假把式”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8:22:31  来源: 云南网

  作者:陈红梅

  在干部队伍建设的征程中,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犹如一剂良药,虽有苦涩滋味,却能带来长久的健康活力。

  要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能下”的考核标准不能“一刀切”。一方面,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使命,经济发展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点应在于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增长、吸引投资等,民生保障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点应围绕群众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困难群体的帮扶效果等。另一方面,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也存在差异,因此对欠发达地区的领导干部来说,应更多地考虑他们在克服困难、改善基础条件、挖掘发展潜力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此外,领导干部个人的能力特点和成长背景也各不相同,有的领导干部擅长宏观规划和战略决策,有的则是具体执行和细节管理能力突出,在考核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些差异,综合评估领导干部的优势和不足。

  要规范领导干部“能下”的程序,以过程的规范来保证结果的公正。首先要明确“下”的启动条件,当领导干部在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未达到规定标准时,启动“下”的程序,对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应立即启动调整程序。其次决策要经过严格的论证评估,通过查阅工作资料、实地走访调研、与干部群众座谈,并结合日常考核、专项考核、民主测评的情况,全面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履职情况,形成详细的报告,综合考虑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发展潜力以及岗位需求等因素,作出是否调整的决定。对于涉及重要岗位或重大调整的领导干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组织部门报批,上级组织部门对调整事项进行审核,确保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在作出调整决定后,组织部门应及时与被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沟通,说明调整的原因和依据,听取其意见和想法。通过坦诚的交流,让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理解组织的决定。

  要将教育约束与激励关怀结合起来,做好领导干部“能下”的后半篇文章。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不是为“下”而“下”,不能一“下”了之,必须加强后续管理,充分发挥教育、促进和鞭策干部的作用。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着力完善持续关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融为一体的工作闭环。对于被调整下来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思想疏导,帮助他们正确看待岗位调整,放下思想包袱,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新的工作岗位和挑战。要建立“下”的干部管理纪实档案,持续跟踪掌握表现情况,对那些深刻反省问题、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和有关规定的,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任职、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提拔职务,让“下”的干部有再“上”的机会。

责任编辑:胡津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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