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党建 >> 正文
以深入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契机 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21:26:22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徐颜蓉蓉)11月6日,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召开“2024年省委党史研究室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省委党史研究室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组织开展好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省委党史研究室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推动,始终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今年4月以来,在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的扎实推动下,市、县两级党史部门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实功”,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据了解,省委党史研究室聚焦内容,创新方式,在《条例》学习宣传上树立“重实效”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全省各级党史部门积极与当地党校合作,充分发挥干部培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怒江、临沧、普洱、西双版纳、楚雄等州市的党史部门同志纷纷走上党校讲堂,在“万名党员进党校”“强国复兴有我”等活动中开展《条例》的宣讲工作,成为我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抓手之一。按照有教学主题、有教材、有故事等“六有”标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与省委党史研究室共同协作形成合力,建成“红军长征过云南”7条现场教学精品路线、67个教学点,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上取得新进展。同时,省委党史研究室积极与省内主流媒体合作,形成宣传矩阵,及时刊发贯彻《条例》相关新闻,并利用“彩云网评”“云南理论网”等专栏宣传我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省委党史研究室充分运用“六个一”即“一份党史刊物、一个党史网站、一个微信公众号、一个党史宣传群、一个党史学会、一个党史智库”等自有平台提升《条例》宣传的密度和深度。在全省各级党史部门的努力下,《条例》学习宣传从党政部门逐步延伸至高等院校、社科机构、大中型企业,社会“两新组织”,云南学习宣传《条例》的实效日益凸显。

  据介绍,省委党史研究室紧扣工作职能,着眼当下,立足长远,因地制宜“出实招”。持续与基层党史部门联动开展重大党史课题,开展“红军长征过云南系列丛书”征编,完成《红军长征过云南文献资料汇编》《红军长征过云南口述史》《红军长征过云南大事记》《红军长征过云南经典故事》等整理编辑工作。创新传播方式方法与云南网合作开展“‘75秒·听云南见中国’音频融媒报道”宣传活动,节目上线以来,点击量突破千万。聚焦新中国成立75周年这一节点,与省委宣传部、省出版集团合作,策划推动献礼作品《民族的号角》成功登陆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获得多家央媒关注报道。

  此外,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省委党史研究室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亲历者口述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工作的重要文献资料”征编工作,组织昆明、保山等5个州(市)党史部门完成“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亲历者口述史”音视频录制14份,形成10余万字的口述材料。完成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宣传专项引导资金项目《中共云南简史(1921—2021)》。申报成功中央党史和文献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红军长征过云南红色故事征集整理”“西双版纳抗美援朝老兵抢救性口述资料的征集与整理研究”。持续推进云南地方党史干部教育读本“出精品”“进党校”“上书架”,着力提升党史工作服务云南发展综合能力。

责任编辑:郭小煜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