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 实习记者 迪姬竹玛)9月13日,解读《云南省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就《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重要特点、贯彻落实进行发布介绍。
为回答好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这一重大时代课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7月29日,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联合云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答好机关党建“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重大课题的具体行动。
作为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办法》呈现出了实施主体及责任内容具体化、指导督促方式方法多样化、监督履责主体及措施办法体系化三个特点,既体现了方向性和原则性,又兼顾指导性和操作性。
据介绍,《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实施主体及责任内容、机关工委指导督促的方式方法、监督履责主体及追责办法和附则。“总则”部分主要阐明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落实领导责任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以及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及责任内容”部分主要阐明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以及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等实施主体要知责、担责、履责。“机关工委指导督促的方式方法”部分以强化统筹指导、严格考核评议、注重典型引路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进行检查考核、指导督促。“监督履责主体及追责办法”部分列明落实领导责任的负面清单,以及责任追究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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