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11月1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3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748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682件,行政公益诉讼25799件。
据介绍,2019年9月28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案领域不断拓展,办案规模稳步增长,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污染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2.48万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9.55万亩,回收和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8.7万吨,促成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7.97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3.73亿元。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发力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既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传统法定领域,也是检察公益诉讼最大的办案领域。3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共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134件,占同期办案数的44.15%。
其中,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助力守护蓝天白云、良田沃土。共立办涉林、涉土、涉气公益诉讼案件5800件。
结合云南地处长江等水系上游的实际,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上游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的工作部署,加强与水利部门的协同联动,助力解决妨碍河道行洪、岸线保护和水生态破坏等问题,推动涉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良性互动,为“一江清水流出云南”提供法治保障。共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5100件。
省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以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突出国家重点名录动植物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制品交易、外来物种防控管理、重要栖息地保护等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涉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案件1108件。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
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一直以来同属公益诉讼办案的重点领域。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费者保护协会的联动配合,在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立办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31件,提起诉讼45件,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不断拓展新领域办案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持续聚焦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传统法定重点领域加强办案的同时,认真落实“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加强新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共立办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42件。
其中,针对危害铁路运行安全、危化品监管、城镇商贸区消防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监管等隐患问题,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和侵害危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立办涉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2238件。
围绕网络侵权和非法收集、使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立办案件624件,并探索通过个案办理推动行业整治和溯源治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维护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强化英烈设施保护,共立办案件1213件。
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诉合一”业务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办理制度,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99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办理涉老年人食品、保健品、“消”字号卫生产品安全及虚假广告宣传等公益诉讼案件230件。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此外,云南省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着力发挥公益诉讼检察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通过注重以点带面,推动系统整治;以常态化“回头看”推动整改工作长效长治;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等措施,努力促进公益保护问题综合治理、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