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牟燕红)8月11日,记者从“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专场发布会获悉,云南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通过强化政治责任、开展全域创建、用好典型引路、突出特色亮点、坚持守正创新、协同推进落实,确保“十四五”期间,将16个州(市)、25个边境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示范县的目标如期实现。
强化政治责任。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抓制度设计、抓宣传教育、抓强边固防、抓示范引领、抓社会动员等,有行、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
开展全域创建。坚持民族地区与散居地区、城市与农村、边境与内陆、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拓展深化创建“十进”工作,推动创建工作下沉到家庭、班组等社会细胞。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品牌,重点打造5个区域创建联盟,拓展高铁、景区、省区等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创建联盟。积极探索系统创建的路径载体、方式方法,将各行业各部门中心工作更好融于全域创建工作之中。
用好典型引路。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深入挖掘机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村组、个人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情感共鸣、便于推广的示范典型。创新方式方法,运用好专家智库、研究基地、主流媒体等平台,打造一批可学可做、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经验。利用好“互观互检”交流互鉴机制,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
突出特色亮点。制定《边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方案(2022-2024年)》,在边境地区打造一个创建联盟、三个示范带、三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中心,六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片区,把25个边境县、110个抵边乡镇(街道)、374个抵边行政村(社区)建成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坚持守正创新。组织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成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组织,探索更加有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的创建工作抓手。
协同推进落实。2022年,云南将重点向国家推荐3个边境州(市)申报第十批全国示范州(市);推荐22个县申报第十批全国示范县,其中包括9个边境县。下一步,将按计划继续做好推荐申报和指导工作,力争实现到2024年16个州(市)全部创建成为全国示范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