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形成。弥勒市委宣传部供图
弥勒市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着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白鹭被称为“大气和水质状况的监测鸟”,享有“环保鸟”的美誉,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生存环境要求十分苛刻。弥勒湖泉生态园、甸溪河湿地公园白鹭成群。这是弥勒市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不断守护生物多样性生态之美的结果。截至目前,弥勒市森林覆盖率达41.59%,已设立各类自然保护地2个。记录各类受威胁及保护动物15种,其中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
近年来,弥勒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均超过320天。划定“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区20个,河湖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划定禁养区,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利用项目建设,综合利用率达93.8%以上。
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方面,弥勒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建成红河水乡、甸溪河、太平湖等一批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甸溪河等3个河湖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新增营造林38.9万亩,配备生态护林员、天保林和公益林护林员1482名,强化巡查守护,确保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安全。全市12个乡镇全部创建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完成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12.5万亩,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44.8%、道路绿化普及率100%,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等称号。
云南网记者 李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