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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走进基层丨蒋绍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蒋司法”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21:57:49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身边的榜样·走进基层丨蒋绍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蒋司法”

 

  蒋绍岗,施甸县司法局太平司法所所长。于1999年3月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后,长期扎根基层,将工作热情倾注于每一个纠纷调解中、将工作执着灌输于每一项职能职责中、将工作纪律贯彻于每一次执法活动中,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辖区人民群众当好忠诚的“太平”卫士,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蒋司法”。

  20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蒋绍岗始终脚踏实地,坚守工作岗位,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300多件,成功率达98%;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在基层一线调解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五心”(真心、诚心、热心、细心、耐心)调解工作方法,坚持“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才能防止矛盾激化”。每次遇到突发性纠纷,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解。

  2018年12月19日18时许,太平司法所接到村民祝某甲的电话,说自己的兄弟和自己闹得不可开交,扬言兄弟之间要拼个你死我活。两兄弟为了何事反目成仇?因为事态严重,一时无法到达当事人家中,蒋绍岗及时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矛盾纠纷情况后,请村委会暂时稳住双方的情绪,随后蒋绍岗赶到了纠纷现场。经过多方了解情况,这起家庭纠纷源于2018年前分家所致。后来,因双方父母的赡养及分家析产问题,双方再次引发矛盾,村干部经过多次调解未果。蒋绍岗多次走访,反复耐心劝导,他们父子、兄弟之间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的父亲,紧紧握住蒋绍岗的手,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2014年9月23日,太平镇长安村杨某甲与杨某乙因承包地界限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杨某甲眼部淤青,腰椎损伤,杨某甲因此住院治疗了20多天,花费了9000多元医药费。但事后未找任何部门帮助解决,直到2016年杨某甲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至施甸县人民法院及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均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驳回诉讼请求。此后,杨某甲因诉求得不到解决,多次上访至施甸县委政法委和信访局。2018年7月26日,施甸县委政法委将该案件指派给县公安局、太平镇人民政府解决,蒋绍岗了解到该信访案件后,主动请缨,要求参加调解该信访案件,并于2018年7月27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长安村委会进行调解,通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认可调解方案,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积压多年的案件终得化解。

  2016年以来,蒋绍岗在开展普法工作中,结合实际安排,到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及上法治课。共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上法治课40余课时,发放资料50000余份,创建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结合太平镇地处边远偏僻、村寨居住分散的实际,蒋绍岗创新管理特色,坚持“以人为本,管帮结合”的工作理念,制定相关日常监督管理模式。太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2人,现在册5人,其中106人平安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华因为在外地打工发生交通事故,被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该社区矫正对象在执行缓刑期间,情绪低落,对现实生活不满,发现情况后,蒋绍岗及时走访,并多次与其谈话谈心,把自己的钱借给他做周转资金,现在杨某华已经有稳定的客户及收入,在执行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较好。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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