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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出台了这部《措施》解群众“急难愁盼”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6:50:3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 通讯员 杨帆 武丽君)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部署,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切实做好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要求,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立案和诉讼服务,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诉服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细化工作标准,强化问责机制,直面诉讼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清单”覆盖立案诉服各环节。

  《二十条措施》统一各类案件立案标准,确保当事人在任何一家法院,通过任何一个渠道,都能享受同样标准、同样品质的立案服务。细化不同立案方式的工作标准,按照“一窗通办”的工作思路,整合优化立案流程提高效率,推动当场立案“一次办结”;积极推进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引导当事人转换电子材料,提速网上立案;拓展跨域立案,保障跨境立案;用好用足“诉讼服务一体机”,加强自助立案引导,并进一步丰富巡回立案、邮寄立案、预约立案等多元立案方式。

  《二十条措施》立足司法为民,为老年人设立“绿色通道”、“敬老专座”,提供口述代写、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以及保留诉讼费现金缴纳窗口等惠民便民服务。建立律师安检“绿色通道”,依法保障律师免检通行权利。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当事人起诉材料不齐全的,能当场协助解决的及时提供相应服务;当场无法解决的,做好释明工作,提供补充或补正材料清单,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全面加强立案诉服各个环节流程管理,强化诉前调解与登记立案的衔接,加强释明工作。

  《二十条措施》对照检视诉讼服务中的顽瘴痼疾,用好通报机制、评价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严肃追责问责,彻底根治立案诉服环节对当事人态度生冷,诉讼事项办理流转不畅、不及时,推诿立案,人为抬高立案门槛、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等损害当事人诉权的问题。通过建立全省法院跨域立案服务“超过24小时未反馈”日通报以及“7个工作日未审核”周通报机制,确保超期审核案件立行立改,及时清零。通过建立立案诉服工作评价机制,现场发放满意度评价表,网上推送满意度测评,配备立案监督信箱,开通12368热线不立案投诉举报功能,对有案不立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责任编辑:吴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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