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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在云南】五重点五聚焦 民政系统普法成效实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09:55:59  来源: 云南网

  “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全面完成《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定的各项任务,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省民政厅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周密安排部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业务工作“双促进、双落实”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云民政法〔201612号),为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省民政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5年,在厅机关增设政策法规处,全面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19年,在机构改革精简压缩人员的情况下,仍然增加政策法规处1个行政编制,确保工作力量只增不减。充分保障工作经费,2016年以来,共安排民政法治建设经费160万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和评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丰富学法形式和内容,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厅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七五普法期间,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组织集体学习。

  今年624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以认真学习实施民法典,依法维护和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16年以来,共举办5覆盖全省各级民政系统的专题法治培训班,10余次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做客云南民政大讲堂——法治讲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法。

  今年97日,召开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近 5 年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民政改革、推动民政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让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让民政领域治理效能更加彰显要深入学习好、实施好民法典,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民政工作职责,立足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强化民政干部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从今年98日起每天利用半天时间,举办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民法典解读、慈善法解读与贯彻实施、养成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解析、依法行政理论和实务等五个专题进行授课。按照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要求,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厅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2016年以来,厅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参学率、参考率实现两个100%,考试通过率保持在95%以上。

  突出重点,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20183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省民政厅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通知》,对学习宣传宪法提出明确要求。2018327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二次集体学习会,围绕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加强宪法教育、增强宪法意识,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提高云南民政法治建设水平,有序平稳推进民政部门机构改革主题,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了深入学习研讨。

  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六个一活动,即人手一本书”“组织一次法治讲堂解读”“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开辟一块宣传阵地”“组织一次宪法宣讲”“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让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161216日、2019124日举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新任职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

  通过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激发了民政干部忠于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激励了大家恪守法治、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决心。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统一部署,在每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期间,制定印发宪法宣传活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精准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职责,切实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制定印发《全省民政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15条工作措施和任务分解方案》(云民政法〔2018〕43号),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了制度基础。结合民政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突出民政特点,认真抓好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聚焦脱贫攻坚,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知晓度。

  印制25000册《云南省农村低保操作手册》分发到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村,帮助基层民政干部熟悉掌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申请流程,全面提高民政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为契机,加强对农村低保和社会救助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基层经办机构和人员不敢违规审批低保,群众广泛知晓低保和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不愿违规吃低保,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出台《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解答群众疑问,加强政策解读,指导帮助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民政力量。

  聚焦“一老一小”,切实保障老年人和儿童合法权益。

  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由厅领导带队,对村(居)委员工作人员、基层儿童工作者、留守儿童监护人宣讲儿童权益保护和家庭监护等法规政策。2018年7月15日,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民政厅、中建三局集团在滇中新区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工地承办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云南分场)活动,向现场100多位工友们现身说法,围绕父母如何履行监护责任进行了生动讲解,营造关心、关爱、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编辑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法规一本通》《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儿童福利政策法规汇编》《云南省养老服务文件汇编》,为基层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工具书和业务指导。我省文山州民政局“探索欠发达地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模式”和永仁县民政局“积极探索高危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做法,被民政部收录到《全国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案例汇编》。

  利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收养登记培训等机会,对各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老年人权益保障、儿童关爱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基层干部对政策的理解把握能力,提高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聚焦移风易俗,加强殡葬和婚姻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把宣传引导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充分利用清明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殡葬、低碳祭扫等方面的殡葬改革宣传,在主流媒体组织集中报道,在互联网、微信、短信等新媒体上进行持续宣传,各地普遍采取悬挂宣传布标、设立宣传点、宣传栏,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漫画等多种形式,出动宣传车、人员深入到村(社区)、企业发放宣传材料广泛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条例》等殡葬法规政策。

  2016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殡葬宣传车316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550多万份,解答群众咨询近14万人次,悬挂张贴宣传标语7.2万条。通过发放服务指南、倡议书、制作宣传展板或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墙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宣传,普及婚姻相关知识。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早婚早育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完善村规民约、控辍保学、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依法打击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培育健康婚育观六个专项行动,初步形成了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整治早婚早育陋习的良好工作态势。

  通过开展婚姻登记、劝说解除同居关系、补偿教育、法律宣传、政策普及等工作,大部分州市原有存量得到妥善解决,早婚早育现象增量明显减少。

  聚焦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法宣传。

  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共举办3次专题培训班,为民政系统干部掌握慈善法核心要义、推动慈善法实施、推进云南慈善事业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同时,加强与广播、网络等媒体合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慈善法系列宣传活动,推进慈善法在我省落地生根。

  时任省民政厅厅长《抓住三个关键环节 全力推进慈善法在云南落地生根》的署名文章,先后在《中国社会报》、《云南日报》、中国社会报网站、云南日报理论网上发表。每年的中华慈善日都集中举行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慈善法。

  聚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社会组织活动。

  2018、2019年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省、市、区三级民政部门联动,向社区居民送上宪法宣传折页、“法律进社区”宣传画册、环保袋等宪法宣传纪念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及宪法和居民自治、社区治理、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同时,向群众宣传讲解婚姻、殡葬、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区划管理、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社区群众的广泛欢迎。

  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云南省配套法规宣传和普及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把提升社区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大学生村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指导农村社区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支持农村居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提高法治化治理水平。

  会同省司法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完成3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县、3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和30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的申报工作,打造乡村法治实践平台。

  在以基层村、社区为重点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彰显法治权威。制定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实施方案,全方位、多层次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指导各地和村、社区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斗争的热情。

  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服务管理,“七五”普法期间共发出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万份,接待受理来人来电咨询6万余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负责人共计800余人次参加培训。

  宣传普及《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切实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协会规范化运作水平。积极主动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和从业人员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建社会组织党建QQ群,引导社会组织党员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聚焦疫情防控,扎实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省民政厅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有序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厅党组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扎实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防控疫情工作。

  制定印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治工作方案,动员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指导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监督管理。

  在“云南民政网”开辟专栏宣传报道依法防控疫情的做法和经验,我省加强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指导社区开展联防联控等经验做法近30条信息被中国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政部网站、云南发布平台采用推广。

  丰富形式,提升学法普法效果

  重视发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窗口的作用,在民政窗口服务单位、便民服务场所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摆放法治宣传小册子,为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2017年汇总编辑印制了1000册《云南民政工作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发至全厅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民政局

  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公布施行后,第一时间购置单行本发至各处室为民政干部学法和工作提供了参考书和工具书。为加强民法典的学习,近期我厅又为全厅每位干部职工购买了民法典相关书籍。

  制定《云南省民政厅以案释法实施办法》,组织各级民政部门、相关处、局)公职律师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收集整理并向省普法办积极报送以案释法案例,通过云南民政门户网站发布,履行向全社会普法的责任。

  丰富创新民政普法的载体和形式,在云南民政网、《云南民政》杂志开辟专栏,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民政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成效,在云养通微信公众号发布养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与广播电台、电视台合作,采取直播和现场连线的方式,由厅领导讲解、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现场回答参与群众提出的问题,开展双向互动交流。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发布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围绕公众关切解疑释惑,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全面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云南省民政厅供稿)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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