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瞿姝宁)11月24日,《关于云南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审计部门强化督查,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并分发至各责任单位,要求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整改。报告指出,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问题1081项,涉及责任单位601个,包括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和68个省级部门、单位及388个下属单位。截至2020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951项。
针对省级财政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建立了中央转移支付和年初预算资金下达预警机制;健全了财政部门与国资部门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中的协同配合机制,共同推动国有企业分红、国资收益收缴等工作。针对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9个州(市)上缴本级财政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14.04亿元。
在三大攻坚战审计整改方面,针对脱贫攻坚审计发现的问题,80个县(市、区)安排、拨付、使用、兑付资金3.8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341.72万元,调整账务940.55万元;针对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8个州(市)收回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水资源费等36.88亿元,35个水环境保护治理进度缓慢项目已全部完工;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发现的问题,15个州(市)、51个县(市、区)归还原资金渠道7.08亿元,将9亿元资金纳入专账核算。
报告指出,目前130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均已结合实际制定了详实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将按计划落实整改。省审计厅表示,将持续抓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重点督查,高效合理促进整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