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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3日 22:20:01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研讨

8月11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七次集体学习研讨会召开。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分别领学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及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自觉承担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的部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方案》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内容。

研讨会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方面人才有效组织起来,为实现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同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全面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通过学习,强化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进一步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增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更加错综复杂形势的清醒认识,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项检察工作。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琼芬等4名同志作交流发言,他们表示,会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就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要求。

一是要抓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学习贯彻落实。要准确掌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贯彻落实好“五个抓好”,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要持之以恒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要坚定“四个自信”,特别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和司法的制度自信。

三是要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各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机关党委要抓好检查督促,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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