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组织开展对临时用电保证金款项清理专项工作。根据我公司对达到支付条件的临时用电保证金等款项支付排查情况,存在部分联系不上,或者联系后仍未提交付款所需资料办理支付手续,导致部分款项无法支付,相关情况见下表:
截止2020年07月末公司临时用电保证金余额共52.93万元。请尚未办理上述债权事项的单位和个人,于公告期内(自公告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与我公司联系核对并办理款项清退事宜。若公告期内未来办理相关退款事项的,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款项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