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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昆明市广播电视奖、第九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评选启动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8:01:28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云仲肖)2019年度昆明市广播电视奖、第九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评奖工作日前正式启动,作品征集将于4月16日截止。

  昆明市广播电视奖和“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奖是昆明市广播电视局的一项重要评奖活动。该局自2019年3月18日组建以来,加强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重视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去年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昆明市广播电视奖和第八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评选,共评出广播电视奖获奖作品125件,“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共评出优秀影视获奖作品9件。2019年度昆明市广播电视奖分为五类十一项,评选对象为市级和县(市)区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新闻中心、官方网站、两微一端制作并播出的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该奖项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设了媒体融合网络视听作品类包括网络视听新闻奖、移动视频专题奖、网络新闻专题奖三个奖项;第九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评奖设置为三类十一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公司)与境外机构及港澳台地区合拍的云南昆明题材作品均可参评。

  目前参评作品正在征集当中。

  附:昆明市第九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评选方案

  昆明市“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奖为年度性全市优秀影视作品的最高奖。现结合昆明实际,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广播电视奖评奖规则》《云南省广播电视协会关于年度广播电视奖评奖办法》《第36届云南省新闻奖评选办法(修订稿)》等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昆明市第九届优秀影视作品是昆明市广播电视奖的子项奖。旨在检阅昆明影视产业年度发展成果,表彰优秀作品和创作人员,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进一步积极挖掘全市民营影视机构潜力,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勇于创新,以独特的视角和多样的影视语言表达,拍摄出新时代具有昆明精神、昆明印记的优质影视精品,推动昆明影视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昆明市第九届优秀影视作品评选定名为“金孔雀杯”,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局主办,委托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承办。

  二、评选项目及资格认定

  第四条:昆明市第九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评选设置为三类十一项,具体为: 

  (一)作品类,设六个奖项:

  1.栏目:时长不超过30分钟;  

  2.微电影:时长15分钟以上;

  3.电视剧:单集时长在30分钟以内,集数3集以上;

  4.纪录片:时长为11分钟-30分钟;

  5.宣传片:时长5分钟以上;

  6.动画片:时长10分钟以上。

  (二)主创人员类,设三个奖项:

  1.最佳导演;

  2.最佳摄像(影);

  3.最佳编剧(辑)。

  • 机构类,设一个奖项:优秀影视制作单位 

  第五条:奖项数量

  作品类设优秀栏目3个,优秀微电影3个,优秀电视剧奖3个,优秀纪录片奖3个,优秀宣传片奖3个,优秀动画片奖3个;

  主创人员类设最佳导演奖1个、最佳摄像(影)奖1个、最佳编剧(辑)奖1个;

  机构类设优秀影视制作单位奖2个。

  第六条:参评单位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公司)与境外机构及港澳台地区合拍的云南昆明题材作品,也可参评;

  第七条:参评作品须是2019年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或网站播出的,以云南昆明为主要题材的原创作品;

  第八条:最佳导演、最佳摄像(影)、最佳编剧(辑)须为年度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且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记录;

  第九条:优秀影视制作单位须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评选标准

  第十条:参评作品应聚焦“建国70周年”、“脱贫攻坚”“中国梦”等主题,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彰显当代中国主流价值理念,记录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现华夏优美自然风光,传播先进思想文化,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获优秀作品奖须具备:

  1.思想性强:紧扣时代脉搏,展现社会风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人教育和启迪;

  2.艺术性强:通过影视时空的创造、镜头节奏的形成、叙述方式的转换等艺术手段,清晰表现主题;

  3.故事性强:具有独特的叙事形式,故事生动精彩,能在较短时间内吸引观众注意,调动观众情绪;

  4.观赏性强:符合艺术传播规律,内容“抓人”,手法独特,摄制精良,作品好看,激发普遍情感共鸣;

  5.创新性强:积极采用摄制新技术,探索拍摄新手法,尝试媒体融合新手段。

  第十一条:获最佳导演、最佳摄像(影)、最佳编剧(辑)奖的,须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同时须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胜人一筹。

  最佳导演:遵循艺术创作规律,具有积极创新意识,体现高超创意能力,凸显执导实践能力;

  最佳摄像(影):拍摄理念新颖,视觉表现独特,在“平、稳、准、匀”的镜头语言中,彰显作品表现力、冲击力和感染力;

  最佳编剧(辑):对作品创作有较强的统筹策划能力,通过作品主题选择和技术处理,能更艺术地展现作品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二条:获优秀制作单位奖的,须在年度作品的组织策划、摄制、播映推送方面政治正确、思想重视、业绩领先。

  四、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成立“金孔雀杯”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聘请省、市广播电视(影视)行业部门和媒体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复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第一轮确定淘汰作品(选票中的淘汰篇目数量不得少于淘汰名额,否则即为废票);第二轮确定获奖提名作品(选票中的篇目数量不得多于获奖的名额,否则即为废票);第三轮评出获奖作品。三轮投票后,有因票数相等,无法取舍的作品,应重新评议,并就争议作品重新投票(重大问题交由评委会最终确定)。

  第十四条:“金孔雀杯”评审上年度的作品。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发文公布。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择优推荐获奖作品在市级主流媒体进行展播;

  第十五条:申报参评“金孔雀杯”的作品,须填写参评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昆明市广播电视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报送作品须报送以下资料:参评作品报名表(纸质、电子版各1份);参评作品U盘1份(每件作品1个);从事生产制作并在网站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栏目)作品的单位,必须同时报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证》;

  2.影视作品、动画片、原创网络作品须送全套剧集,并附剧照和方案说明;

  3.多家合作的作品,由第一出品方单位报送;

  4.昆明市广播电视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各参赛单位应妥善备份、保管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回;

  5.参赛作品及需要报送的材料请于2020年4月16日前报送至昆明市丹霞路198号昆明市广播电视监控中心,逾时不再受理。联系人:贺大珊,传真:0871-65334880,电话:13888173475,电子邮箱:67248695@qq.com。

  第十六条:各参评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第十七条:所有参评作品,须无偿授权,可以在指定电视台(网)进行展播,或制作成光盘,供观摩学习;

  第十八条:本方案自2020年2月19日起实施。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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