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吴珺)日前,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9号通告,表示除涉及民生的市场经营主体外,其他城区和园区内,原定不早于2月9日前复工复产的所有市场经营主体和建筑工程一律推迟复工复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可复工复产的民生市场经营主体包括:药店、诊所、物流公司、农贸市场、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大于1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通讯(含广电)营业厅、银行等。
复工复产企业须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为职工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物品。
通告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