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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督察长江(昆明段)河(湖)长制工作 确保保护治理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2日 08:06:19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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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省政协督察长江(昆明段)河(湖)长制工作 确保长江流域(昆明段)保护治理取得实效

  日前,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杨嘉武率队对长江(昆明段)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察。

  市政协主席熊瑞丽,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宝国参加调研。

  督察组实地走访了寻甸县清水海水库大坝,了解了昆明市饮用水源保护及出库情况。清水海水库自2012年4月“引清济昆”工程建成并开始供水,经盘龙区金钟山水库调往昆明,供昆明主城、东城及空港经济区的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目前水质总体保持Ⅱ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随后,督察组又来到鸣矣河和沙站河,了解通仙桥国控断面水质状况和水质监测情况。鸣矣河通仙桥国控断面水质类别为V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安宁市通过投资1100万元,建设截污管网约1380米,有效减轻了生活污水对鸣矣河水体的污染负荷。

  昆明市相关负责人汇报了长江流域(昆明段)河(湖)长制基本情况。长江流域(昆明段)共设河长1083名,全面构建了“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今年以来,长江流域各级河(湖)长巡河3.08万余次,优良水体比例达40.9%,推动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由“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效快”转变。

  督察组肯定了长江(昆明段)河(湖)长制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河流水质也有明显好转,各专项行动开展扎实,及时整改了之前督察提出的问题。督察组要求,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履职尽责,抓实各项已出台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与水环境治理,逐步建立健全河(湖)保护治理社会监督体系,调动市民爱河护河的积极性,确保长江流域(昆明段)保护治理取得实效,为全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贡献。(记者 陈雯)

责任编辑:范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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