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经济 >> 正文
云南非洲猪瘟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 省外调入生猪及产品需提前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4日 18:39:00  来源: 云南网
分享至: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我是玉溪市江川县的养猪户,前段时间因为非洲猪瘟的问题我给自己家养殖的猪用了一些预防药,现在该怎么养才能养好?”“我想到省外买进猪幼崽进行养殖又该走哪些程序?”去年10月,我省发生多处非洲猪瘟疫情,那么目前我省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得如何?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这些问题备受群众关注。2月14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谢晖参加《金色热线》直播节目,在线解答听众、网友关心的问题时表示,自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全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治工作,防控工作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非洲猪瘟从去年8月份在我国辽宁省发生以来,在全国多个省份相继发生,发生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普洱和昆明的5起非洲猪瘟均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8年12月29日,云南各疫区均已全部解除封锁,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取得显著成效,全省重大动物疫情平稳,猪肉的市场供应充足,猪肉的市场价格都保持平稳,全省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常态化的防控阶段。

  “非洲猪瘟在世界上存在了100多年,它对我们生猪产业的影响很大,但不是一种人畜共患病,不会感染人,群众可以放心。” 谢晖说,针对非洲猪瘟疫情的控制,云南省做了很多的工作,包括动物防疫指挥部对老百姓养猪知识的宣传,狠抓检测排查、生猪调运监管、防控宣传培训、疫情的预警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等。“如果农户想买入仔猪进行养殖,在省内购买没有问题,那在省外该如何购买?” 关于市民杨先生现场提出咨询问题,省兽医处处长欧茶海表示,截至目前,全国还有10个省份14起疫情尚未解除疫区封锁,生猪产品和运输车辆的频繁流动会对我省非洲猪瘟防控造造成威胁,但养户从省外购买仔猪是可以的。

  兽医处处长欧茶海表示,从2019年2月1日开始,我省开始实行省外调入生猪及其产品调运备案管理制度,做到调前要备案、查验要签章、到达要检测,切实降低省外生猪及其产品安全风险。例如,养户要到省外去买猪,就要在调运之前七天之内,向调运州市的农林部门或者市场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另外在仔猪调运途中,进入际间的公路检查站点时查验盖章后才能进入云南省。

  “云南省非洲猪瘟的发生都是由于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云南而带来的输入性的非洲猪瘟。因此控制生猪及其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病毒传播,是我们省里面非洲猪瘟防控的主要措施之一。”谢晖说,云南省下一步将强化防控措施,把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全面开展市场猪肉产品专项检查行动,彻底清查今年1月以来省外调入我省的猪肉产品流向情况,重点检查冷库、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等市场销售环节,加快建立动物及产品调运指定通道制度。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