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 黄翘楚 李星佺 夏方海)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向大会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提到,2018年全省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实行审理案件与深挖“保护伞”线索双重责任制,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11类犯罪,突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严”“快”“准”,一审审结78件70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181人,累计判处财产刑金额1762.2万元。对25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刘顺荣、李文真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财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抢夺、盗窃等犯罪案件13546件。坚持惩治受贿与行贿犯罪并重,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76件,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54件,杜敏、罗敏、梁正军等一批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厉惩治。
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726件。省高院首次发布《禁毒工作白皮书》,展示近三年全省法院惩治毒品犯罪成效。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6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严格公正透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7545件,对253名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