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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新时代依法履职新答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回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4日 07:45:00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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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书写新时代依法履职新答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回眸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2018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自觉在全省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始终站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站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站在推进和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第一线……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精彩的履职答卷。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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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治建设 夯实履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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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班子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次会议上,对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锤炼过硬作风,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人大工作新局面。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调人大工作必须服务全省大局,增强履职本领,加强自身建设,为做好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夯实基础。

  “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理论武装放在首位。”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现,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学习机制更加健全,学习内容政治性强、含金量高。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常委会党组带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中心组学习8次扩大到办公厅党组和各分党组成员,3次邀请常委会全体委员参加。同时,精心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第一时间传达中央和省委决策,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工作落实上。省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前主动请示,事后及时报告,对于中央和省委交付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坚决完成,保证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本届省人大换届后新当选代表占74.21%、新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占69.8%,迫切需要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常委会突出践行“工作要实、作风要硬、纪律要严”的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宪法和相关法律为重点,组织360名新任省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培训班,并首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培训,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工作本领。

  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机关履职效能,先后举办2期机关干部培训班、29期“学习教育讲堂”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集中制定、修改和废止84件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每项工作都严谨、严密、严格。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夯实依法履职基础,为新一届常委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和履职保障。

  

▶履职成绩单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12次,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10次,充分履行常委会党组政治领导责任。

  ●召开主任会议24次、常委会会议8次,完成100余项议题,切实做到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行职责。

  ●由常委会领导带头,认真落实省委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开展“双联系——共建双推进”和“挂包帮”“转走访”活动,选派机关干部驻村帮扶,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指示要求放在突出位置,着眼云南改革发展需要,全面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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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三个定位” 立法保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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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其他省(区、市)也没有类似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说,这项立法将为我省巩固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并为国家立法探索经验。我省此次地方立法实践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肯定——云南生态立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实践证明,高质量的地方立法将对云南改革发展起到引领推动作用。总结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其中的逻辑脉络十分清晰——全力服务“三个定位”战略目标。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科学编制和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着眼云南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慎立多修,坚持立改废并举,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紧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加快《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立法进程,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规范示范区规划与建设要求,强化服务保障。该条例草案将依法提请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加大民族立法力度,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一批单行条例,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紧扣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专项自查和清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修改杞麓湖、滇池、阳宗海保护条例,进一步严格保护措施,强化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法治保障;修改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出停止适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4件单行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紧扣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修改公路路政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助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互联互通;修改禁毒条例等法规,多措并举营造安全稳定的对外开放环境;修改旅游条例等法规,助力夯实对外开放产业基础;批准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助推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为更好发挥云南区位优势、全面扩大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云南要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改革提供动力,立法提供保障。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立法工作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对省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作出决定,确保中央和省委的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依法落实;废止盐业管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打包修改32件地方性法规,保障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投资体制等改革于法有据,保证“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依法推进。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规范、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修订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立法技术规范、清理办法、立法评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充分发挥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智库平台的作用,拓宽代表、专家、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履职成绩单

  ●一年来,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37件、废止7件,通过法规性决定2件。

  ●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8件,废止1件。

  ●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8件。

  以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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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大攻坚战 以监督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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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8.2%,居全国第1位。”“145条主要河流(河段)的253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的断面占82.6%,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9.7%,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

  上一年省政府环保工作做得如何,省人大常委会来“打分”。2018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并进行现场测评。

  根据现场测评结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总体上满意。“测评结果与上一年相比,从‘合格’提升到‘良好’,客观反映了省政府的工作成效和人民群众的直接感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

  回顾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完成了不少“第一次”:首次实行了监督项目责任制,逐月检查工作进度;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首次晒出我省国资“家底”;首次将专题询问拓展至省两院,支持人民法院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公正司法……

  “2018年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这在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史无前例’。适当增加专题询问次数,加强跟踪监督,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介绍。

  加强人大监督,目标是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三大攻坚战”,紧盯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增强发展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加强民生保障、依法治省等方面精准发力。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6位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昭通、迪庆、怒江等州市及6个深度贫困县,对我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针对部分地方产业扶贫支撑不够牢固、深度贫困地区整体性贫困突出、扶贫资金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扶贫开发工作依法推进。

  贯通人大监督和党政监督,落实省委部署,牵头督察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工作和保护治理情况,紧盯落实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和推进湖泊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指出53个方面的问题,提出156条意见,责成限期整改,有力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

  重视跟踪问效,针对2017年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有关问题,组织专项调研,跟踪问效。以2017年专题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城市看海”、钢筋水泥森林“不见绿”等问题为例,省政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3月底,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63741.48公顷,公园绿地面积17026.43公顷;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6%,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听取和审议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省政府关于2018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省政府关于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专题调研推进“三个定位”、构建跨越式发展新体制、建设“幸福云南”、产业优化升级等工作;加强和完善省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督促指导16个州市和66个县实现预算联网监督,推进对财政预决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好决定任免工作,分别对省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马龙撤县设区、水富撤县设市等7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云南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履职成绩单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项。

  ●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专题询问3次,视察2次,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各1次,专题调研5次。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3人(次)。其中,决定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1人,决定任命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23人、涉及机构改革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9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代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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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代表作用 听民声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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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时有校园欺凌事件见诸报端,每每引发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平安校园建设任重道远。“必须多方联动、完善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为孩子们营造健康安全成长环境。”2018年初,省人大代表张云川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去年重点督办的建议之一。

  2018年,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综合防治机制逐渐健全,防范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工作有力推进。“我们努力把办理这一代表建议的过程,变为一个完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提高我省教育工作质量的过程。”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德荣表示。

  根据《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68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度较高。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首次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完善联系保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在深化代表工作方面迈出新步伐。

  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建立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档案,常委会领导带头在基层调研时召开代表座谈会,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与189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先后邀请46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200多名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询问等工作。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修订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规范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建立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档案,通过网络平台公布代表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方便群众联系代表、监督代表。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召开代表建议统一交办会,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10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通过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组织代表视察、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代表“不满意”的建议,以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等方式,有效促进了办理质量的提高。

  “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着力在代表建议成果转化上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通过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推动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调研,充分采纳人大代表有关劳动力转移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和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上半年即超额完成全省全年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50万人的目标,强有力地推动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省教育厅认真办理“关于加大‘一村一幼’工作扶持力度的建议”,将临沧市临翔区列为2018年“一村一幼”试点县(市、区),召开全省“一村一幼”现场推进会,安排试点经费1000多万元。

  

▶履职成绩单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86件,办理结果为A类的代表建议为428件,占建议总数的62.4%,同比提高了约7个百分点。

  ●目前,全省10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与35.93万名(户)群众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其中,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1383名(户)。

  ●支持基层人大新建485个代表活动站(室),巩固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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