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一场大雨过后,空气格外清新。监狱召开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以全面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法》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国家监察法通过的重要意义。监狱纪委委员、兼职纪检监察员及各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了培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石崇会主持会议。
培训会上,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施绍发就《监察法》中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和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石崇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重点对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及不同谈话类型的理解适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还就《监察法》颁布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及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历史演变进行了详细介绍。
会上,党委书记、监狱长仵廷就本次学习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作为党支部委员要严格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抓好党的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二是要把纪检工作渗透到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党的组织要起到绝对的领导和保障作用。三是要努力建设高素质、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抓真管、敢抓敢管,把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切实履行好,促进警察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本次培训大家听有所获、学有所思,必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助推克服本领恐慌,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践行工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