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公布。根据《实施意见》,昆明将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鼓励营利性民办学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照规定还可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伙食价格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
(记者 李思家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