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正规化建设示范区、专业化训演先行区、职业化发展实践区”战略部署,日前,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消防救援专业资质等级认证办法(试行)》《灭火救援教练员专业资质认证及管理办法(试行)》《全省灭火救援专业示范示教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7—2029)》《全省实训基地培训设施与能力评定实施办法》四个文件,系统规划消防员全周期职业成长路线,搭建起“人才培养、教学师资、基地建设”的完整闭环,构建了“战训一体、防消一体”的消防员培训成长体系,回答了消防员要学什么、在哪里学、怎么教、谁来教的问题。
《消防救援专业资质等级认证办法(试行)》规定了学制学位。聚焦消防员的选拔、培养、使用、考评、激励、退出等职业阶段,将专业资质分为入职、初级、中级、高级四个等级,明确了消防员每个职业阶段要学什么,满足什么能力要求,将资质与衔级晋升、担任职务直接挂钩,确立了消防员的“学历”体系。

《全省实训基地培训设施与能力评定实施办法》规定了建校标准。明确了支队级基地7项必建设施,和14类总队级实训基地的建设标准。规范了基地的评估、授权、培训程序和结果运用,确立了消防员的“学校”体系。

《灭火救援教练员专业资质认证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教师资格。分初、中、高三级,划分灭火救援类教练员的6类12项专业,明确了各类教练员的选拔标准、认证程序、管理使用等环节,并将教练员的资质与待遇挂钩,与培训研学挂钩,确立了持证上岗、无证不教的师资培养体系。

《全省灭火救援专业示范示教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7—2029)》明确了师资队伍的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建成11支总队级、104支支队级、162支大队级示范示教队,推动“十百千”师资骨干队伍体系的建成。

下一步,总队将指导各地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以四个文件为抓手,锚定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奋力推进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