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陈晓波)近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实施意见》,围绕生态保护、产业升级、装备提升、制度创新四大体系推出13条举措,旨在提高国有林场生态质量功能,挖掘特色产业发展潜力,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实现扩绿兴绿护绿“三绿”并举和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四库”联动方面更好发挥国有林场作用。
据介绍,我省共有国有林场142个,林地4520万亩,森林蓄积量占全省20%,森林覆盖率达77.16%,是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和最宝贵的森林资源基地。《实施意见》突出贯彻相关规定与立足云南实际相结合,在深化“百场带千村”带动群众增收、优化绩效分配改革等方面提出探索创新,推动云南现代化国有林场实践迈出新步伐。
在构建现代化生态保护体系,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方面,《实施意见》规定,以全省林草湿荒普查成果为基础,全面建立资源资产台账,积极稳妥化解“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严禁将国有林场资源资产无偿或低价划拨地方国有投融资平台。聚焦高黎贡山、哀牢山、无量山、热带雨林、干热河谷等重点生态区域,加快构建“天空地人”一体化智慧监测管护体系,健全跨区域生态联防联控机制。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修订),纳入林长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在发展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推动“两山”转化落地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依法依规盘活国有林场林地、林木、生态资源,探索开展采伐限额5年总量管控,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探索建设林业标准地,参与国家储备林、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和木竹制品、森林食品等精深加工,积极培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自然教育、低空经济、户外运动等新业态。落实“百场带千村”行动,推广“国有林场+企业+科研院所+村集体+农户”联动模式。
在加快升级现代化技术装备体系,补齐林场发展短板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国有林场提升“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指挥调度系统等生态保护装备,强化生产作业机械配备。深化“场校(院)企”合作,探索“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将国有林场道路、供电、通信、环卫、管护用房等纳入本行政区域相关规划,支持以工代赈项目投向林草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意见》还明确,探索健全现代化经营制度体系,激发林场发展活力。完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逐个林场确定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实行差异化管理与精准支持政策。将国有林场人才引进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支持范围,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将符合条件的林场工作人员按照规,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并在绩效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探索建立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以岗定酬、绩效取酬、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原则优化考核激励。
省级有关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控索多元化保障机制,分类有序推进云南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