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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卖 “黑彩”?判刑!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6日 21:19:17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微信上卖 “黑彩”?判刑!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未获合法彩票代销资质

却通过微信

以更高赔率

向不特定对象销售彩票

近日

景谷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

吴某某销售 “私彩”

涉嫌非法经营案宣判

↓ 走去看看 ↓

基本案情

2025年吴某某在未取得合法彩票代销资质的情况下,按照国家发行彩票的开奖号码,以更高赔率的兑奖模式,通过手机微信向不特定购买人销售彩票共计50余万元,并从中抽成获利4万余元。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经审查,景谷县检察院认为吴某某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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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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