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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发布春耕生产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15:25:00  来源: 云南网

  消防服务“三农”,平安助力春耕。当前,全省小麦、蚕豆、油菜收割已开镰,化肥、种子、农药仓库满仓,山乡平坝农机忙,千家万户炊烟起,云岭大地步入春耕时节,但部分地区久旱未雨,涉农领域火灾风险加大。为保障春耕生产消防安全,云南省消防救援局发布如下提示:

  一、基层组织要强化消防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及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农村、农资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发动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和广大群众提高防火警惕性。

  ●及时开展乡镇及村庄消防水源、道路、消防设施器材专项检查,确保水源充足,道路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好。

  ●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加强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和检修,加强消防执勤和灭火演练,备足油料,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各传统村落和连片村寨要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防止火烧连营。

  二、广大农户要加强农作物秸秆消防管理

  ●收回的农作物秸秆要远离房屋堆晒,防止飞火及遗留烟头引发火灾。

  ●不要在架空电线下方及公路上堆晒秸秆。

  ●秸秆还田焚烧要有人员看守,不在大风天焚烧,防止烧毁周边房屋、连片庄稼或引发山火。

  ●三七、甘蔗种植户要加强三七园、蔗园防火巡查,防止意外引发火灾。

  三、加强农资消防管理

  ●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储存、销售场所要配齐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责任,严禁烟火,做到离人断电。

  ●农药、化肥、农膜堆放要远离火源和高压电线。

  ●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严禁混存、混运。

  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消防管理

  ●随着企业复产复工,农村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留下小孩和老人。要落实专人监护和邻里守望互助措施,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加强对老人用火用电的检查和提醒,智力障碍人员和精神病患者要有专人管理。

  ●成年人和老人勿酗酒、勿卧床吸烟。

  ●大人劳动时,不要把孩童单独留在家里或留在车上。

  五、加强火电油气消防安全管理

  ●不在炉灶附近堆放柴草,烟囱建议加装防火帽。

  ●祭祀上香、烧纸、燃放爆竹要远离可燃物。

  ●莫乱扔烟头、乱倒炉灰,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不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要定期检查。

  ●农机用油要单独储存,不超量储存,远离火源电源。

  ●清理沼气池时禁止用明火照明。

  ●严禁野外用火,进山要服从护林员管理,交出火种。

  ●广大居民住户要常态化落实“三清三关”,即:及时清理厨房油烟道、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人离开或入睡时要关火、关电、关燃气。

  ●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室停放充电。

  六、加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管理

  ●生产、经营场所禁止违规住人,已经住宿的要搬离。

  ●禁止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

  ●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

  ●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用电。

  ●燃气使用场所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仪,关火时要关阀,定期检查燃气软管。

  ●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设有防盗窗的要预留逃生口,通往屋顶的门严禁上锁。

  七、加强务工人员住宿场所消防管理

  ●用工企业、劳务输出单位要加强劳务人员消防培训,使其懂得所处环境火灾危险性,懂得防火措施,懂得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火电油气使用安全规范。

  ●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

  八、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

  ●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及应急广播加大农村消防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火灾案例、防火和灭火逃生知识技能。

  ●要加强村(居)委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培训。

  ●要利用居民大会、户长会、村小组会等形式开展消防培训、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 供稿

责任编辑:莫衍邹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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