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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连连看|建议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多缴费 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30日 20:33:37  来源: 云南网
·提案连连看·

每一份提案的背后,是调研与思考,是民心与期盼。云南省两会上,政协委员心系云岭、履职建言,从发展大计到生活日常,以提案回应发展之需、民生之盼。云南网推出“提案连连看”融媒专栏,聚焦一份份提案,直击痛点堵点、倾听真知灼见,展现委员担当、凝聚发展共识,共筑云岭美好未来。

 

  辛苦一辈子如何让晚年安逸和美,是每一个人都在关注的话题。

  “国务院有具体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省政协委员、曲靖市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陆慧说,但哪类人员可以补缴、补缴的档次标准及如何办理补缴等,国家层面至今尚未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曲靖市师宗县城乡居民多年来一直选择最低档缴费,养老金待遇水平普遍较低。2024年,人均待遇水平仅为175元每月(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22元左右)。”陆慧介绍,为促进城乡共同富裕,进一步提升广大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很有必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已缴费年度养老保险费机制,使参保人员有机会、有渠道提高已缴费年度养老保险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养老有保障。

  陆慧建议,针对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自愿提高已缴费年度养老保险费档次标准的,可选择已缴费年度任一较高档次进行一次性补缴,最高可以到每年缴费1万元(含资助部分可达2万元);针对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按当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一次性补缴。

  陆慧表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是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和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统筹:浦美玲 王晓洁

  策划:曹璐 李熙临 张成 吴珺

  记者:赵岗 许卓皓

  设计:陈思蒙

责任编辑:刘曦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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