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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3个集体2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8:30:04  来源: 云南网

  12月30日,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隆重召开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大理州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怒江州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3个集体被表彰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大理州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欧建飞、德宏州芒市勐焕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赵银斌2名个人被表彰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多年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赓续传承“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优良传统,以“维护民族团结,守护石榴花开”为己任,深入开展“争创‘石榴红'消防队、争当‘石榴籽'消防员”活动,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积极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用实际行动彰显“云岭火焰蓝”的担当作为。受到表彰的3个集体、2名个人,均扎根边疆民族地区一线,为维护边疆繁荣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迪庆支队持续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向心力”、织密民族团结进步“防护网”、铸就民族团结进步“钢铁墙”,忠诚守护着雪域高原民族团结“幸福花”;剑川大队创新组建“火焰蓝+石榴籽”宣传队,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与民族政策宣讲活动,让民族团结之花与安全理念同频绽放;泸水大队立足多民族聚居实际,以“双语宣传”为桥梁,用“峡谷蓝焰”的坚守与担当,守护边疆各族群众的幸福家园;欧建飞同志主动整合各方资源,牵头构建鸡足山区域消防安全力量体系,深入村落、景区、寺庙开展精准化消防培训,以专业力量护航民族地区安全发展;赵银斌同志牵头组建“芒市火焰蓝”志愿服务队,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实施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暖心举措,架起消防救援队伍与各族群众的“连心桥”,成为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总队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以更加炽热的情怀、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更大的“消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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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进步奖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实施的省部级特色表彰项目,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该表彰项目自1983年设立以来,已先后开展19次评选表彰。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 供稿

责任编辑:张瑞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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