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法治云南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法治云南 >> 正文
河(湖)长+检察长 联合巡查“清四乱”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2:56:53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河(湖)长+检察长 联合巡查“清四乱”

12月11至12日,云南省检察院会同省河长办赴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暨河湖库“清四乱”现场巡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世清,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霍玉河,以及相关州(市)、县检察院、水利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巡查。

工作组强调,“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河湖管理保护联防联控的重要机制,各级河(湖)长制工作部门和检察院要继续深化协作机制,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整改。

工作组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要时刻牢记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把河湖管理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严格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治理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排查等多渠道主动发现问题机制,紧盯河湖库“四乱”、水环境污染等重点突出问题,建立高效规范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强化联动,持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实效。

要提升工作质效,强化示范引领。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健全问题跟踪问效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持续提升。

要开展各级协作,深化落实到位。各级河(湖)长制工作部门和检察院要持续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融合,着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与省河长办进一步强化协作,以更实举措、更强担当,用好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两大“利器”,共同守护河湖安澜,让碧水青山永驻云岭大地。

责任编辑:小云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