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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阳光听证会”,山林当“见证”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4:03:5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这场“阳光听证会”,山林当“见证”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通过“现场走访+公开听证”的方式,对一起滥伐林木案召开现场听证会,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和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处理。将司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让生态修复成果可感可触。

2023年2月,李某甲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其从李某乙处租赁的昆明市五华区厂口乡20亩山地内的树木。经鉴定,李某甲砍伐林木所属土地地类为乔木林,林种为用材林,砍伐林木的种类有栎类、云南松、滇油杉,合计1023株,立木蓄积25.4282m³。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李某甲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考虑到其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诚恳,且扛起生态修复责任,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遂启动“生态修复+公开听证”一体化办案。

听证会前,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与检察官一同前往涉案林地实地察看,曾经因滥伐导致林木缺失、地表裸露的区域,如今已在补种和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呈现出树苗成行、管护到位的良好态势,昔日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随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结合案件情况,介绍了检察机关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后,督促李某甲补植复绿及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验收的情况。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进行阐释,让参会人员清晰掌握案件全貌。

现场查看结束后,听证会在林地附近召开。李某甲再次表达深刻悔意,并承诺将持续做好林地管护工作。听证员在认真了解案件情况、现场查看修复结果后,经独立评议,一致认为:李某甲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修复被破坏的林业资源,受损公益已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危害性已得到较大程度弥补,同意检察机关拟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和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处理的意见。

听证员们对检察机关将听证会开到案发现场、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模式既让司法办案过程可感可触,又让生态保护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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